广州公司注册
公司注册高品质服务
联系电话

联系我们

    客服热线:400-600-5982

  • 公司注册:广州正穗财税咨询公司注册

  • 代理记账:广州正穗财税咨询代理记账

  • 物业租赁:广州正穗财税咨询物业租赁

  • 网站建设:广州正穗财税咨询网站建设

  • 外资注册:广州正穗财税咨询外资注册

  • 商标注册:广州正穗财税咨询商标注册

  • 电子邮箱:zhengsui888@163.com

  • 公司总部:
    广州天河区车陂大岗路2号联合社区1B栋2楼整层(车陂BRT)020-82578992

  • 天河分部:
    广州天河区珠村东环路113号正穗大厦二楼C202(珠村公园对面)020-82178332

  • 正穗大厦招租部:
    广州市天河区珠村东环路113号正穗大厦三楼A315(珠村公园对面) 020-82178332

首页 > 广州代理记账 > 代理出口退税 > 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出口退税证明)

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出口退税证明)

发布日期:2015-05-06 00:00:00  阅读次数:0

一、条件:
出口企业已报关出口的货物发生退关退运并已补税需要转内销的,同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购进货物部分出口部分内销的,审核不予退税的,以及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补税且原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期限无法进行进项抵扣的。可持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根据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生成),主管税务机关征税部门凭该批货物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予以办理进项税额抵扣,冲减当期应纳税额。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92号)
三、所需资料:
(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
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复印件和分批单
3.载有《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表》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四、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五、审批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六、程序:
申请人依法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审核、批准(决定)。

本站所有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之用,不作为实际操作的法定依据。如有问题或相关需要,请咨询正穗财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与小编联系,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如情况属实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如您有优秀作品,也欢迎联系小编在我们网站投稿!http://www.zhengsui.com.cn/ 联系方式: zhengsui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