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公司:广州个人需要申报的境外所得有哪些内容
发布日期:2017-02-20 00:00:00 阅读次数:0
个人需要申报的境外所得有哪些内容?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广州注册公司下列所得均为来源于境外的所得: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转让境外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从境外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常见的境外所得包括:在境外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所得,转让境外企业股权、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从境外获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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