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司注册
公司注册高品质服务
联系电话

联系我们

    客服热线:400-600-5982

  • 公司注册:广州正穗财税咨询公司注册

  • 代理记账:广州正穗财税咨询代理记账

  • 物业租赁:广州正穗财税咨询物业租赁

  • 网站建设:广州正穗财税咨询网站建设

  • 外资注册:广州正穗财税咨询外资注册

  • 商标注册:广州正穗财税咨询商标注册

  • 电子邮箱:zhengsui888@163.com

  • 公司总部:
    广州天河区车陂大岗路2号联合社区1B栋2楼整层(车陂BRT)020-82578992

  • 天河分部:
    广州天河区珠村东环路113号正穗大厦二楼C202(珠村公园对面)020-82178332

  • 正穗大厦招租部:
    广州市天河区珠村东环路113号正穗大厦三楼A315(珠村公园对面) 020-82178332

首页 > 广州公司注册 > 有限公司注册 > 广州注册公司地址要求又有什么变化吗

广州注册公司地址要求又有什么变化吗

发布日期:2017-11-24 00:00:00  阅读次数:0

    广州注册公司地址要求又有什么变化吗?下面呢正穗小编带你了解公司地址的问题!
广州注册公司

    一、广州公司地址的含义:

  公司的注册地址即经营场所的地址应当具体、真实,要么是产权房或是租赁合同在一年以上的公司地址。

  二、广州公司地址注册要求

  广州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业或写字楼用途,或临时商业使用场地。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三、广州公司注册地址证明文件:

  1、广州公司地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土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5)、属国有土地上新建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属新购买的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商品房预售证复印件;

  (7)、属公管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有关产权证明;

  (8)、属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暂时无法提供产权证的,如产权属乡、镇政府所有,可由乡、镇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如产权属农民或村委会所有,应由房屋所在区国土资源部门或房管部门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

 广州注册公司地址


  2、广州公司地址是租借的,除提交上述之一的产权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证明:

  (1)、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应是房屋所有者,承租方应是正在申请开办的企业);若属转租的,应提交转租协议(出租方为原承租方)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证明或在转租协议上盖章确认;

  (2)、属母企业无偿提供给子企业使用的,提供母企业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

  (3)、房屋产权属股东所有,由股东无偿提供给所投资的企业使用的,提供股东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

  3、广州公司注册以底层房屋和二楼以上住宅(含二楼)作为经营场地的,则另应提交规划部门的审批意见,以下特殊情况作特殊处理:

  (1)、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已办理"住改非"手续,或产权属部队的房屋,已经部队相关部门批准作为经营用房,如属二楼以上住宅,则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如属一楼房屋,均需去规划部门审批,工商部门凭规划部门同意意见或"不属破墙开店"意见,办理登记注册;

  (2)、房管部门已颁发《房屋租赁许可证》,或国土资源部门已颁发《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的,不论房屋性质,也不论房屋层次,均不再去规划部门审批;

  (3)、原有厂房内再办工业企业,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

  (4)、宾馆主楼一楼作为经营用房,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但其裙房仍需报批。

  注:经济适用房不得作为经营场所。

  4、若广州公司注册房屋的"产权证明"标示的地址、所有权人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则应提交下列之一的证明文件:

  (1)、前述"产权证明"的地名若与实际地名不符,则应提供地名办的证明(地名办的证明在注明新地名的同时必须注明原地名);

  (2)、签订房屋租赁(使用)协议、出具房屋无偿使用证明的,房屋所有权人若与前述房屋"产权证明"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不一致时,则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姓名或名称的证明。

  (3)、若实际地址不变,只更换门牌号码的,只需提供地名办的证明。

  (4)、如实际经营地址尚未确定门牌号码的,由申请人提供场所具体位置的描述。


本站所有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之用,不作为实际操作的法定依据。如有问题或相关需要,请咨询正穗财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与小编联系,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如情况属实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如您有优秀作品,也欢迎联系小编在我们网站投稿!http://www.zhengsui.com.cn/ 联系方式: zhengsui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