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对代办公司注册工商登记的4个误区
发布日期:2019-02-25 00:00:00 阅读次数:0
在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路途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流程变动和政策的改革。2019年的今天,广州正穗小编将给大家介绍广州代办公司注册工商登记的4个误区,希望对各位创业者有所帮助!
一、“注册资本”不等于“实缴资本”更不等同于“公司实力”
从2014年开始,公司注册资本正式改为认缴制。那么什么是认缴呢?意思就是说股东承诺在某个期限内缴纳的资本。你的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并不意味着公司现就有固定1亿,同时也不是公司已经给对公银行账户缴纳了1亿。只能代表说,公司各股东在承诺的某个时间段内将一亿资金存入公司账户。小提醒,如想知道一个公司到底有没有进行实缴,可以该公司银行缴款单为准,或验资报告程序。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是“注册号”
就拿数字的个数来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18位,通常由数字和字母组成。而注册号是15位,纯数字组成。
两者互不冲突,每个企业都拥有唯一的注册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有米教你一个区分小技巧:应该都知道营业执照上只显示其中一个号码。出现的是15位注册号的话,那说明企业还没有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多证合一)”。通常注册号多用于工商内部,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各部门通用。温馨提醒:相关要求2017年底要全部完成“三证合一”工作。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即时检查自己的执照。
三、“企业名称“不是“永久不变”的
同一时间,一个企业只能设一个名称,但不是永久不变的,企业名称可以进行变更。有相关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1年内不得变更。因某些原因更改名称的,可按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寻找相对应企业。
四、“住所”不一定是“实际业务经营地”
公司的住所指的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但不等于公司实际业务经营地。存在如下情况:如建筑业类的公司;目前已有允许一照多址的特定条件;公司地址发生变化,必须到工商部门做地址变更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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