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我司国家税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部署和安排,从政治、大局和实现税收现代化的高度,转变观念、创新举措、放管结合,积极履行牵头组织、内外协调职能,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您收看本期在线访谈栏目。本期栏目的主题是“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下面,我来介绍一下到场嘉宾,这位是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靳万军,欢迎您。
[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靳万军]大家好!很高兴能有这样一个跟大家交流的机会。
[主持人]欢迎您到来!首先,我想请靳司长介绍一下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背景。
[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靳万军]2013年以来,我司国家税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部署和安排,从政治、大局和实现税收现代化的高度,转变观念、创新举措、放管结合,积极履行牵头组织、内外协调职能,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关系,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厘清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边界,避免和防止越位、错位、缺位,能放的坚决放到位,该管的严格管到位,全力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主持人]非常感谢,那接下来我们回答网友们的提问。
[榕树梧桐]2013年以来,税务总局共取消下放多少项行政审批事项?
[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靳万军]取消69项、下放2项行政审批事项。
[夜风]经过大幅度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后,目前,税务部门还保留有多少项行政审批事项?
[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靳万军]8项。
[上善若水]保留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都有哪些?
[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靳万军]企业印制发票审批、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乔山]保留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都是什么性质的权力?
[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靳万军]都是行政许可事项审批。
[网友17545]根据国务院国发〔2015〕27号决定,“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但国家税务总局税总发(2015)74号却在清理审批事项时,又列了一个“其他权力事项”23项,这些所谓其他权力事项仍然是审批和核准性质,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不是“明清理,暗保留”吗?
[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靳万军]您好,经过国务院审改办的认定,这23项权力事项不再是审批和核准事项,而是调整为以下五种性质的权力事项,分别是:具有行政登记性质的事项、具有行政征收性质的事项、具有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性质的事项、具有行政委托性质的事项、具有行政确认性质的事项。
[网友17618]税务总局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最后结果如何?
[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靳万军]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华,其中取消57项,调整为其他权力2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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