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申请流程
发布日期:2015-09-24 00:00:00 阅读次数:0
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简称PCT。按照PCT提出的申请称为PCT国际申请。
一、PCT国际申请流程
二、PCT国际申请的国际阶段
(一)国际申请的提交
1、 PCT申请人
(1)、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2)、对不同的指定国可有不同的申请人;
(3)、至少有一个申请人的国籍或居所是PCT成员国;
2、PCT申请的提出
PCT申请多数向作为PCT受理局的国家局提出。此外,所有PCT成员国的国民和居民也可以选择国际局作为受理局。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只接受中国的国民或居民提出的国际申请,国际申请中有多个申请人时,至少有一个申请人的国籍或居所是中国,就认为已满足要求。国际申请可以产生国际申请日,申请人可以在其申请中指定某些(甚至所有)PCT成员国,国际申请在每个指定国内自国际申请日起具有正规的国家申请的效力。
3、国际申请的标准化
(1)PCT规定了国际申请的标准,按这些标准准备的国际申请才会被所有的PCT成员国受理, PCT规定不允许各个国家对国际申请的形式或内容提出与PCT不同的或额外的要求。
(2)国际申请至少包括下列项目:
使用国际局统一制定的请求书PCT/RO/101表;
至少指定一个缔约国;
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
说明书;
权利要求书;
(3)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受两种语言:中文、英文。
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国际申请, 应委托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代理机构办理;
若没有在先的中国国家申请,在提交的国际申请中必须指定中国。
(二)国际检索
每个国际申请都要进行国际检索,除非启动检索程序之前该申请撤回。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际检索单位,凡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国际申请或者由国籍和居所是中国的申请人向国际局提出的国际申请,其检索都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
自优先权日起9个月,或自检索单位收到检索本起3个月,以后到期的期限为准,检索单位会制定检索报告或在某些情况下宣布不制定检索
报告。检索报告或 宣布将传送给国际局和申请人。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职能:
检查单一性;
检查标题和摘要;
对声称的发明进行检索;
检查除请求书之外的申请文件是否存在明显错误;
制定检索报告或宣布不制定检索报告。
(三)国际公布
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满时,国际局将对国际申请进行国际公布。
出版物有两种:小册子和公报。公布形式为纸件和电子形式。
(四)国际初步审查
国际初步审查程序不是自动进行的必须程序,而是当申请人提交了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并缴纳了相应的费用时才启动的程序。在该阶段,申请人可对其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也可能会收到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发出的书面意见,申请人可以陈述自己的观点或进行修改。在优先权日起28个月时,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会制定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并传送给申请人和国际局。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的职能:
单一性的审查;
优先权审查;
审查国际检索单位做出检索的发明部分;
提供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工业实用性的非约束性的意见。
三、PCT国际申请国家/地区阶段
进入国家阶段的程序不是自动发生的,必须由申请人来启动。
申请人必须在自优先权日30个月(在某些国家可能是20个月)内办理进入指定国(或选定国)国家阶段的手续:缴纳国家费用,递交翻译成该国语言的国际申请的译文。有些国家的国家法规定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晚于30个月(或20个月)。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是必须遵守的,即使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尚未得到。有些国家还有一些特殊的国家要求,具体参见WIPO出版的《申请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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