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般纳税人记账代理
发布日期:2016-12-29 00:00:00 阅读次数:0
一般纳税人企业的代理记账账务处理流程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核算应交增值税,应当设置如下基本会计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相关基本会计处理:
1、销售、开具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
借:应收帐款 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视同销售的,编制会计分录时,也应当贷记“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购进货物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借:原材料 等科目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 等科目
3、转出依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借:在建工程 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结转本月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如果经计算,当月增值税为留抵税额而无需交纳的,则无需编制会计分录。
5、次月交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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