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常见问题解答
1、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应当包括那些主要内容?
(1) 投资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2)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法定地址、设立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3) 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投资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的缴付期限以及出资额欠缴罚则、股权转让的规定;
(4) 投资各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5) 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名额的分配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聘用办法;
(6) 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生产技术及其来源;
(7) 原材料购买和产品销售方式;
(8) 财务、会计、审计的处理原则;
(9) 有关劳动管理、工资福利、劳动保险等事项的规定;
(10) 外商投资企业的期限、结算及清算程序;
(11) 违反合同的责任;
(12) 解决投资各方之间争议的方式和程序;
(13) 合同文本采用的文字和合同生效的条件。
2、 设立中外合资生产性企业的申请报告应包括那些内容?
(1) 拟设立生产性企业的基本情况;
(2) 产品生产安排及其依据。要说明国内外市场需求情况和市场预测的方式,以及国内外目前已有和在建的生产能力;
(3) 物料供应安排及其依据;
(4) 项目地址选择极其依据;
(5) 技术设备和工艺过程的选择及其依据;
(6) 生产组织安排及其依据;
(7) 环境污染治理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其依据;
(8) 建设方式、建设进度安排极其依据;
(9) 资金筹集及其依据;
(10) 外汇收支安排及其依据。
3、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何不同?
合资企业: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担风险及享利润(亏损);
合作企业:在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等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
办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