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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小微公司季度预缴利润为负或零,是否要填附表三?
发布日期:2016-01-27 00:00:00 阅读次数:0
问:小型微利企业季度预缴如果实际利润额为负值或者零,是否需要填写附表三,选择“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进行申报?
答:实际利润额亏损或者为零的小型微利企业,季度预缴申报时应当填写附表三,选择“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表头“小微企业实际利润额累计金额”按照实际利润额填写即可。
一、财税业务:1、广州代理记帐(有代理记账许可证); 2、广州代理申报纳税 ;3、
二、工商业务:1、广州公司注册(内资公司、外资公司、香港公司、代表处注册);2、公司变更(包括名称、地址、法人、股东、增资、减资、经营范围、延期等工商变更、税务变更) ;3、营业执照注销、年检;4、代办社保;5、商标注册
三、其它业务:1、食品流通许可证;2、进出口经营权;3、代理社保、代交社保服务;4、酒类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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